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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矛盾容易引起执行干警选择性办案,一案专人负责到底使得办案标准难以统一,办案资源有限导致执行存在“信息孤岛”,执行干警对案件执行尚未形成体系化、制度化和标准化规范的把握或把握尺度不一,执行管理中出现的职能不清、管理分散难以形成资源共享和执行合力,各地执行工作推进和质效差异较大、案件质量有差异,执行力量无法在“一盘棋”格局中灵活调配,增大执行环节“卡壳”风险和管理成本等问题,执行工作难点如何突破?如何在现有体制内灵活调配资源?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是——打造“市区执行一体化”模式! 整合资源集约管理 2018年4月2日,丽水法院“市区执行一体化”工作新模式正式落地。此次改革从执行体制机制着手, 以构架一体化为突破口,依托信息化和公证等第三方力量,通过统一立案、统一查控、统一分流,整合市、区两级执行力量,统筹调度市、区范围内资源,综合有序推进全市法院执行一体化改革,构建市域一体、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集约管理、规范高效的执行体制新模式。除执行保全、恢复执行案件外,市、区范围内的执行案件统一在丽水中院执行服务专区立案,结合网上立案、浙江移动微法院等小程序应用,对接“最多跑一次”改革。执行案件立案后,案件统一流转至中院执行指挥室统一查控中心进行首轮“过筛”,确保立案后1至2个工作日进入专人线上线下查控流程。集中利用市、区资源“一入口、全链条”集约办理,节省查控资源投入成本。查控中心对被执行人银行、车管、工商、房屋等资产实行全方位线上监控, 同步将结果记入财产信息登记表并附卷移送,最大限度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当事人只需上门立案一次,法院便可及时锁定被执行人财产,一旦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立即冻结划扣,实现“一入口、全链条”集约办理。 这是一个“执行工厂”——执行指挥中心接单立案、统一查控后,按照繁简分流机制,对查控发现有财产能迅速执结的简单案件即查即执;对有财产需处置的案件流转至实施团队开展具体工作,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对无财产案件流转至终本管理工作室,确保案件在10天内完成流转,实现流程化操作的高效管理。这一模式运行至今,从案件受理到查控启动缩短在一天至两天内,整个查控时间从一两个月缩短到10天内。 引入公证规范管理 在“市区执行一体化”新模式中,终本管理工作室作为独立工作单元出现,由莲城公证处派驻丽水中院的1名公证员、3名公证员助理、15名司法辅助人员组成。 今年3月,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归还原告汤某借款本金57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及时履行债务,还私自转移名下财产。5月,汤某的代理律师徐某到丽水中院执行局,向终本管理工作室公证人员提交了周某转移名下车辆的线索,经公证人员向车管所核实,周某的确在判决生效后将名下车辆转移给第三人。公证人员将调查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报告。5月5日,公证人员协助执行员再次传唤周某到法院执行局公证工作室接受调查,告知其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要求其如实申报。在事实证据面前,周某如实交代了转移财产的事实,公证人员记录询问过程,周某在司法拘留笔录上签字。 公证入驻法院,加强了对于终本案件的管理。比如,实行“公证查控分流+财产调查报告”新模式,对有财产案件,通过公证核实线索后出具执行财产公证书进入实施;对已穷尽调查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通过审查后出具公证证明书,建议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一步规范执行;对当事人进行终本约谈、告知事项和送达法律文书等。 据了解,自去年4月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以来,已约谈告知申请人7199名,接收线索举报1681个;已对6727件初次执行案件12517名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银行存款、理财、股权、车辆等进行线上查询公证,出具取证文书75102份;共承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163件,公证工作室出具公证证明书1205份。 全域构建一体执行 丽水中院“市区执行一体化”模式的前身,是从2016年开始探索的协同执行模式。当时,丽水中院整合两级法院力量,推行提级、协同执行常态化,从派驻指导到协同作战,掀起大赶超热潮。 丽水两级法院联动集中执行的“春雷”、“风暴”和“秋风”三大专项行动,已经成为每年的惯例,还会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涉民生、腾房、拒执、涉公职和拒不申报等联动集中执行行动。除了根据市、区执行干警原有案件量、个性特色、流程节点等要素进行团队整合外,丽水中院还对执行事务接待中心进行改造,实现执行接待、咨询查询、文书转达等8类事项一站式办理。推行执行初始法律文书集约化操作,实现“电子签章”智能运用。 在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丽水中院狠抓督查管理一体化,针对数据指标、案卷质量、第三方评估落实情况等内容,明确各环节执行期限、标准、职责权限以及环节之间相互衔接具体要求。自主研发执行秘书程序软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辖区法院案件立案、节点、结案、长期未结案、终本率、终本合格率、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和案款等要素进行管理。由丽水中院指挥中心发出指令,设置提醒提示、审批管理、监督督促、程序控制等节点,实时监控市、区两级法院数据。推出包含法条、案例和实际应用等的《丽水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将监督管理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 “市区执行一体化”改革是丽水中院统一管理、统筹资源、集约利用、深化协同和提升质效的有益探索和机制创新,从“各自为战”到“团队作战”到“合成作战”,最终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丽水中院“市区执行一体化”工作模式围绕“执行管理模式如何转型”“如何构建运行一体权责清晰的管理模式”所作的探索,针对性强,积极稳慎,既为自身管理机制模式改革转型有力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也为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提供了重要示范。 |